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培训 >> 技能培训

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与实务培训: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2024-07-01 云南安全培训网 38

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与实务


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一、理念原则(了解)

平等、参与、共享、特别保护与扶助、增能。

二、基本内容(熟悉)

1.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的基本内容

(1)家庭赡养与扶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社会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要从社会保险、护理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扶养等方面对老人的社会保障作出了相关规定。

(3)社会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4)社会优待。《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从社会服务、法律服务、医疗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待老年人。

(5)宜居环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制订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6)参与社会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2.妇女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的基本内容

(1)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从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选举和被选举权、妇女干部培养与选拔等方面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2)文化教育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从教育机会、教育权利、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文化权利等方面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从女职工录用、薪酬待遇和职务晋升、劳动保护(如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4)财产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土地承包、财产继承等),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5)人身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从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防止性侵害、人格权等方面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6)婚姻家庭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从婚姻自主权、反对家庭暴力、家庭财产权、子女监护权、生育权等方面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益。

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的基本内容

知识加油站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包括: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除此之外,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以下权利:

(1)生存权。生存权是未成年人最基本的权利,国家保障每个未成年人平等的生存权利,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晏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2)发展权。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在营养、衣着和住房方面享受确保他们发展所需的生活条件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的监护人有责任在其能力和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为未成年人提供确保儿重发展所需的生活条件,政府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帮助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实现此项权利,并在需要时提供物质援助和资助方案。

(3)受保护权。未成年人由于正处在生理和心理成长发育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和鉴别环境安全与否的能力,特别容易受到来自环境和社会的伤害,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才能健康成长。

(4)参与权。未成年人的社会参与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干涉和剥夺其依法参与与其能力相适宜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5)受教育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的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政府有责任大力发展教育,为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实现创造条件。

4.残疾人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权益保护有以下相关规定:

(1)通过纳入社会救助与福利体系,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通过福利企业、专门安置就业提供就业扶持与福利服务。

(3)通过设置专门教育机构和教育救助,满足教育基本权利。

(4)通过专门康复机构、专项资金等方式提供康复服务。

(5)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6)环境友好权。包括无障碍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公共空间、无障碍政治参与等。


三、实务运用(熟悉)

在老年人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未成年人社会工作和残疾人社会工作实务中,应充分把握特定人群社会角色的特殊性,利用特定人群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满足特定人群的权益保障、健康保障、社会参与、就业休闲、婚姻家庭、财产安全、增能发展等特殊需求。在进行项目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群体特殊性,知晓相关法规政策,保护合法权益,增进社会福利,促进成长发展,实现公平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方向(掌握)

1.存在的问题

(1)相当数量的特定人群特别是农村特定人群生活就业压力较大。

(2)女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力。

(3)特殊教育机构、妇女救助机构、儿童福利设施、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生活设施等为特定人群服务的基础设施不足。

(4)特定人群特别是农村特定人群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

2.改革方向

建立健全特定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建设和改善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将福利制度建设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大力开展特定人群的专业化服务,精准识别和精准提供公共服务与特殊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与实务培训: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的全部介绍,如果需要详细了解相关课程,请点击电话咨询15288489748(直接拨打)

云南安全培训网提供:特种作业培训,特种设备培训,住建培训,技能培训,职业健康考证培训,消防培训,应急安全管理培训,人事考试培训等,详情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15288489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