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新建建筑
建筑防火,作为建筑物被动防火的技术措施,如合理确定防火间距、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置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技术、消防供电等,对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火灾防御能力,承受火灾破坏能力,防止火灾扩大和增强疏散能力一旦形成,不易搬移改动。竣工验收时,防止建筑施工缺陷形成难以改造的火灾隐患,就显得非常重要。针对新建建筑防火验收,其常见的验收查验内容汇总如下:1、查验建筑使用性质、功能用途、建筑规模(建筑面积、消防高度、埋深、层数)、建筑分类(工业建筑含火灾危险性分类)及适用的标准。2)查验消防救援口的尺寸(净高度、净宽度、下沿距地高度)。1)查验消防车道的设置位置和形式、净空高度(净高度)、净宽度、转弯半径等;2)查验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4)查验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消防车道坡度、承载力、回车场等的设置;2)查验是否有影响消防登高救援的裙房及其他障碍物,首层是否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室内楼梯的入口、方便通达消防电梯的入口。1)查验消防车登髙操作场地设置情况、长度、宽度、坡度、承载力;3)查验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5)查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为硬质铺装、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标识和不得占用、阻塞的警示标志;6)查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下方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的设置情况。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承载力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注:防火墙的耐火性能、防火封堵涉及施工过程及隐蔽工程验收。4、查验建筑外墙上、下层之间防火分隔措施,窗间墙、窗槛墙、玻璃幕墙等防火分隔措施和防火封堵。1)查验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2)查验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的施工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2)查验防火门、窗的永久性标牌的设置情况,常闭防火门闭门器及双扇和多扇防火门顺序器、防火玻璃的安装情况;1)查验常闭防火门的自行关闭功能,查验双扇防火门能否按顺序自行关闭;2)查验常开防火门的现场手动控制功能和联动控制功能,查验信号反馈功能;3)查验防火门监控系统功能、开、关状态信号反馈功能;4)查验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是否设置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1)查验防火卷帘的设置位置、类型、耐火极限、宽度、数量、安装质量,永久性标牌的设置情况。注:防火卷帘上部、周围缝隙的防火封堵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3)查验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的位置、安装质量和上升、下降、停止等标识;4)查验防火卷帘的系统功能,包括:防火卷帘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机械操作功能及信号反馈功能。1、查验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措施、中庭的排烟设施。2、查验有顶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设施。注: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3、查验下沉式广场的防火分隔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净面积。1)查验电缆井、管道井、排气道、其他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2)查验管井使用功能、设置位置和检查门的设置;查验井壁的耐火极限、防火封堵情况;3)查验污衣井、布草井、物流传送带的防火分隔措施。注:管道井的防火分隔设施和防火封堵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4)查验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设置情况。1)查验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伸缩缝的防火封堵措施;2)查验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内电缆、电线、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的穿越情况、防火保护和封堵措施;3)查验建筑缝隙、贯穿孔口防火封堵材料选型、构造做法等。4)查验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线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等处的防火封堵及防火保护。1、查验防烟分区的范围、设置位置、面积、形式及完整性。2、查验挡烟垂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施工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3、查验挡烟垂壁的设置形式、位置、数量、铭牌、宽度、安装高度、安装质量;4、查验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距离、连续性挡烟垂壁之间搭接情况。5、查验活动式挡烟垂壁的手动、自动控制功能和信号反馈功能情况。1)查验安全出口(包括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分区间借用的安全出口、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等)的设置形式、位置和数量、疏散宽度;2、查验疏散门的设置位置、数量、形式、疏散净宽度和开启方向。3、查验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疏散用门火灾时的打开方式,标识和使用提示的设置情况;4)测试逃生门锁装置以及门禁系统紧急情况下的开启情况。1)查验疏散走道的设置位置、净宽度、净高度、及疏散距离;注:隔墙耐火极限和防火封堵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2)查验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前室与相邻区域的防火分隔;3)查验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的防火分隔;4)查验楼梯间首层、周边门窗孔洞之间防火分隔措施。1)查验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尺寸及使用面积;2)查验通向楼梯间、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的门净宽度。6、查验室外疏散楼梯的设置位置、宽度、倾斜角度、耐火极限、防火分隔措施等。1)查验避难层(间)的设置位置、形式、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及有效避难面积。2)查验避难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设施设置及防烟条件。3)查验避难走道、避难走道防烟前室的设置、疏散净宽度、安全疏散距离。5)查验避难走道的消火栓、应急照明、防烟设施、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等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6)查验避难走道防烟前室的使用面积、避难走道防火门的设置。8、查验防火隔间的设置位置、建筑面积、防火门的设置、防火分隔措施、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1)查验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安全出口的设置及标识;3)查验消防控制室(主、分)内报警与联动功能的设置情况。4)查验消防控制室内应急照明、备用照明的设置、管道穿越情况。1)查验消防水泵房的设置位置、设置形式、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安全出口的设置及标识;注: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3)查验消防水泵房的应急照明、消防电话分机的设置。3、查验防、排烟机房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1)查验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疏散门;注:防火分隔、防火封堵、防爆、泄压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1)查验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查验油箱通气管设置、接地情况和防止油品流散的设置;2)查验储油间与发电机房、锅炉间的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查验燃油或燃气管道在设备间及进入建筑物前切断阀的设置,以及是否具有手动及自动关闭功能。注: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6、查验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和多油开关室的防止油品流散设施、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疏散门等。注: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7、查验建筑内灭火设备室、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等设备用房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疏散门等。注: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8、查验民用建筑中下列特殊场所的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安全出口等:1)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3)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4)医疗建筑中住院病房、手术室(部)、产房等;5)老年人照料设施;6)剧场、电影院、礼堂;7)会议厅、多功能厅;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9)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建筑内的厨房等);10)交通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乘客公共区和换乘区;11)生物安全实验室等。注: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9、查验工业建筑中的高火灾危险部位(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场所,B类液体中间储罐,变、配电站等)、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和休息室等场所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封堵和安全出口设置等。注: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10、查验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组合建造时的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是否分别独立设置。1)查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附属建筑的防火分隔;2)查验充电汽车防火单元,防火分隔措施及安全出口设置。注: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1、查验查看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部位)的设置形式、建筑结构、设置位置、分隔措施。1)查验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部位)的泄压设施的设置位置、泄压面积、泄压形式;4、查验防爆区电气设备的类型、铭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线路敷设等。1、查验建筑(场所)投入使用的时间和改造、装修时间,根据投入使用的时间和改造装修时间确定适用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2、检查建筑(场所)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查阅单位合法性文件(可为复印件),并通过档案或监督数字化系统进行核对,或者检查消防设计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凭证。1、建筑的使用性质和消防设备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特殊性能化建筑须有性能化设计文件用途变更国家规范规定有更高更严要求的,应报消防部门备案同意。4、建筑外窗是否设置影响消防扑救的广告牌等障碍物。5、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并落实责任。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制定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并按要求建立档案台帐。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火灾危险部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按标准化管理要求实施管理;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并落实,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到位。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新员工须经岗前消防培训,所有员工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熟悉消防设施的摆放位置。值班员或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熟知本单位灭火和应息疏散预案。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自动消防设施每年全面检测一次,检测单位和人员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较科学合理,并有定期演练记录。7、消防档案台帐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内容详实,能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基本情况和工作状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其他单位将单位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静静建议使用iFire消防宝,消防信息化,实时掌握设备情况。8、模拟设置火灾场景,检查单位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4、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和其它需要的内容。5、询问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能熟练掌握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能熟练报警,能熟练按本单位灭火l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工作。6、消防控制室防火分隔到位,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控制室应急照明能连续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7、了解消防设施联动方式,检查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正常,能否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报警主机自检状态是否正常,有无故障点、屏蔽点,故障点、屏蔽点是否及时报修,有无记录。报警主机是否有记忆功能,能否正确打印有关信息。8、检查消防电源工作状况。切换报警主机主、备电源,检查其供电功能。1、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增压)泵的控制柜开关设置在自动(接通)位置,标识准确、清晰、简单易懂。2、现场手动启动消火栓泵、喷淋泵工作正常,平常消火栓泵、喷淋泵电控柜开关置于自动状态。3、消火栓泵和喷淋泵进、出水管阀门和系统管道上阀门准确标明开、关状态,是否保持常开。4、消防水池储水量达到规定水位,补水管道阀门保持常开。5、水泵房防火分隔符合要求,泵房内应急照明能连续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6、屋顶水箱水量充足,相应阀门、工作组件处于开启状态,标识清晰。7、屋顶水箱如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稳压设施应能正常工作,压力符合要求。3、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每点配置灭火器一般不应少于2只,保护距离宜为15-20米,不影响安全疏散。1、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高分子材料装修。2、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3、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装修材料。4、疏散走道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无误导人员安全疏散的反光镜子、玻璃等装修材料。
1、检查每个报警阀组。报警阀组件完整,报警阀前后的阀门、通向延时器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报警阀组压力表显示正常工作状态。2、对湿式报警阀进行阀后放水。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放水后水力警铃动作,压力开关正常动作,喷淋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压力开关动作及启泵信号。3、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末端放水试验。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在报警阀控制范围内,选取最不利点进行末端试水(注意观察压力表示数是否符合要求),水流指示器动作,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水流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动作,水力警铃发出警报,喷淋泵启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压力开关动作及启泵信号。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栓口、阀门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无霉变损坏。2、检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功能。可通过消防控制室或室内消火栓内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工作,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和出水压力(即静压和动压)符合要求。3、室外消火栓不被埋压、圈占、遮挡,便于消防车停靠使用,室外消火栓标识应明显,有专用开启工具,阀门开启灵活、方便,出水正常。静静建议使用iFire消防宝,对楼内所有室内消火栓维保状态一目了然。4、水泵接合器不被埋压、圈占、遮挡,标识明显,便于消防车供水,并标明供水系统的类型及供水范围。2、建筑物内已设防排烟设施的,防排烟风口设置形式和位置符合规范要求,排烟口应为常闭状态,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3、送(排)风机现场、远程启动正常,送(排)风机电控开关置于自动状态。4、排烟口现场手动开启及联动启动正常(可用风速仪或纸片测试)。5、建筑室外防排烟进、出风口符合规范要求或有可靠措施,防止排烟系统排烟口排出的烟气进入防烟系统进风口。6、防排烟机房应设应急照明,并保证连续供电和正常照度。选择不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尽量检查不同回路火灾报警探测器或相同回路不同种类火灾报警探测器,至少做三项测试。1、检查故障报警功 能。摘掉一个探测器,控制室报警主机和楼层区域控制器能正确显示故障报警信号。2、检查火灾报警功能。任选一个感烟探测器进行加烟测试,控制室报警主机和楼层区域控制器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3、检查火警优先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同时给另一感烟探测器加烟,控制室报警主机和楼层区域控制器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4、检查消防电话通话情况。至少抽查一处消防电话通话功能(消防电话指固定消防电话或插孔消防电话),尽量选择在消防控制室和水泵房、发电机房等处测试消防电话功能,消防控制室与相关场所能相互正常通话。5、火灾应急广播能分区播放,播放内容准确、清楚,能正确引导人员疏散。6、按照系统的联动逻辑关系,现场对主要消防系统设备进行联动测试,查看联动控制设施动作信号反馈情况。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改变原设计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2、防火卷帘分隔是否到位,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已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防火卷帘两侧是否设控制开关。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设置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未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各类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标识齐全。2、疏散楼梯围护结构完整,无违反规范要求设置房间,无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首层有直通室外的出口。3、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平时因频繁使用需要常开的防火门能自动、手动关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从内部开启,并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消防控制室能正确显示、联动正常。4、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侧拉门,严禁采用转门。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遮挡物。5、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符合要求。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及前室、公共建筑疏散走道、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展览厅、商业营业厅、多功能等厅室应设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在离地面1米以下,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指示,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基本要求:场所任一点都能导向清晰并保持视觉连续性)。6、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供电保持连续,潦度符合要求(可切断照明电试验)。1、建筑(场所)新增、更换消防产品时,应按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检查消防产品。2、其他消防设施(如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等)处于准工作状态,系统组件完整,各组件、阀门、开关等按要求处于启闭位置,各种仪表显示屏显示位置在正常允许范围内。3、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臻、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符合要求。4、集中设置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瓶(罐)应设于室外,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5、了解建筑外墙和屋顶保温系统构造和材料使用情况;了解外墙和屋顶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其楼板与外保温系统之间的防火分隔或封堵情况,以及外墙和屋顶最外保护层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墙和屋顶使用易燃可燃保温、防水材料的建筑,有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和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