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信用评定制度(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推动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昆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信用评定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二、主要内容
《制度》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制度》适用于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二)规定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结果公示的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
(三)规定了第三方信用评定的频次、标准、内容、形式等。
(四)提出了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的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社会监督。安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的建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的透明度,更便于社会各方面了解各机构从业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促进机构自律和社会共治。
二是突出系统治理。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吸收更多社会化专业力量,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客观评价,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是突出严密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明细责任,推动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提高了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水平,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