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开展全省煤矿实际控制人事故警示教育培训
9月10日,省能源局举办全省煤矿实际控制人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班,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杰对全省煤矿实际控制人进行专题辅导,对安全生产提出工作要求。本次培训讲授了煤炭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形势、近期云南省出台的重要文件精神;对近年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案例教学,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就如何制定防范措施进行了深入讲解;组织分组研讨,开展深入交流讨论。会议要求,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要静下心来算算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和“法律账”,把安全账作为管总账。要定下神来好好找问题,聚焦安全理念没树牢、责任体系不落实、岗位素质不匹配、安全投入不到位等查漏补缺,稳住心神,保持定力。要弯下身来好好抓安全,坚持底线思维、闭环思维、前瞻思维、坠底思维、经济思维,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此次培训内容实在、内涵丰富,深刻剖析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出了诸多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意见。通过培训,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体会,一致表示将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管理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底线。全省216名煤矿实际控制人参加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省安委办安排部署近期工贸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为全面防范化解工贸行业安全风险,遏制近期工贸行业较大事故多发连发势头,近日,省安委办印发通知对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对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高风险领域、场所、作业等,建立完善安全管控措施,精准排查重大安全风险,严防企业“亚健康”运转、“将就式”生产,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聚焦目标任务,狠抓工作推进。充分利用执法检查、巡查预警、安全风险“码上查”、专家指导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对影响恶劣的事故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发生典型事故的地区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和帮扶指导,杜绝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漏洞盲区,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
省安委办加强特种作业培训考试有关问题查处工作
为深入推进全国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两个专项治理”,有效遏制因违法违规特种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近日,省安委办印发通知对全省特种作业培训考试有关问题查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典型案例的学习和曝光,指导督促属地培训考试机构对典型问题的学习剖析,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自改,以案释法,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增强典型案例和问题曝光的针对性、警示性、威慑力,深化警示震慑效应。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对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对属地培训考试机构拉网式、全覆盖核查,规范属地培训考试机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培训考试机构全过程规范化建设。通知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定期、常态化对培训考试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压缩学时、考试作弊、档案造假、实操走形式等问题,严查大肆招揽既不在省内工作又是外省籍学员的违规招生行为。对基本条件不符、问题突出的培训考试机构,依法停业整改、一案双罚、取缔清退。
省安委办召开《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宣贯视频会议
9月9日,为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省安委办召开《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宣贯视频会,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提出下步重点工作任务和建议。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旭斌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若干措施》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两个至上”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非煤矿山“小、弱、多”状况和历史遗留积弊,要从根本上破解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若干措施》的重要意义,汲取经验教训,避免既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再次出现。要加强信息共享,切实转变治理理念、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建立完整的责任链条,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非煤矿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妥善处理各类问题纠纷,为既有矿山实事求是地贴上符合其真实情况的“四个一批”标签。要坚持依法治理,依法依规对非煤矿山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矿、科学管矿。要坚持密切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动“四个一批”清单落地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会议
9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并对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会议强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持续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巩固行业安全稳定局面”的总体目标,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不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会议要求,一要提升高速公路建设的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的系统治理,突出抓好“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桥隧施工安全、两区三厂及弃土场安全管理。二要提升高速公路运营的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开展应急处置能力评估,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要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降低事故烈度。
省应急管理厅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查找重大事故隐患,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近期,省应急管理厅从各州市严肃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并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案例一:2023年12月,昭通市盐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建筑公司在盐津县庙坝镇黄草村三观楼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查,2023年11月25日,该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存在瞒报行为。省应急管理厅依法给予举报人3万元奖励。案例二:2024年2月,临沧市耿马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耿马镇东大街供销社大院内有人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经查,高某、周某分别在耿马镇东大街供销社大院出租房内从事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省应急管理厅依法给予举报人8250元奖励。案例三:2024年5月,红河州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某化工公司接入外界空气吹扫气体探测仪探头,,用袋子罩着探头避免报警。经查,该公司在现场存在一氧化碳有毒气体的情况下使用压缩空气吹扫有毒气体报警仪探头稀释气体浓度以免报警,存在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省应急管理厅依法给予举报人5250元奖励。案例四:2024年5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丽江市华坪县某煤矿采用假密闭隐瞒掘进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该煤矿采用假图纸假密闭隐瞒掘进工作面作业的情况属实。省应急管理厅依法给予举报人19.2万元奖励。
普洱市安委办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
近日,普洱市安委办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差距,研究改进措施,共同推动三年行动走深走实。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整体统筹把握,整体协同推进。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绝不能走过场;要按照制定的方案,实施挂图作战,落后的要迎头赶上;要专题召开分析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想办法,逐个破解,扎实推进。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加强信息录入工作。各县(区)安委办和市级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将排查发现重大隐患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录入信息系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市安委办汇总分发的隐患清单,对本行业领域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帮扶指导,重点对问题是否整改、隐患是否消除,进行跟踪督导。要分重点、分区域,采取随机抽查、实地复核等方式,对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真正形成治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