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有效整合利用社会人才资源,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首批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6人,社会监督员5人。
二、报名条件
(一)能够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坚持原则、诚信公正,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二)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常住地在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身体健康,愿意担任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并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四)热心支持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
(五)了解我市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知识,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熟悉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
(六)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
(七)首批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原则从应急管理专家库和大中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具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相关专业、学历职称者中聘用,且所在单位同意。
(八)社会监督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商请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辖区企业提出推荐名单,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推荐方式聘任。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记者担任。社会监督员应了解我市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知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并满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已聘用为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的无须重复申请。
三、工作职责
兼职技术检查员不得单独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应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技术检查员的工作责任和义务:
1.参与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2.参与事故调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技术审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送达执法文书,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4.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5.完成市、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和其他任务。
兼职技术检查员履行上述规定的职责时,应重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并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中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
(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责任和义务:
1.有义务宣传应急管理政策。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应急管理政策,特别是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身体力行影响带动群众执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有权监督反映问题。监督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提供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问题线索。
3.有权参与检查评价。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社会监督员,可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协助参与应急管理现场监督、专项检查或相关工作评估。
4.有权获取相关信息。根据监督工作需要,社会监督员可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需求,了解与监督内容相关的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提供工作信息等形式,积极支持监督工作。
5.完成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申请人填写《昆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见附件1)或《昆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资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线下报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三楼358室。线上报名:发送至邮箱kmsyjjzfc@163.com ,联系电话:0871—67469817,手机:13708727153。
(三)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昆明市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兼职技术检查员聘用。公示聘用为兼职技术检查员的,签订聘书、发放技术检查员工作证,聘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兼职技术检查员的报酬参照专家费标准计次确定。
3.社会监督员聘任。聘任为社会监督员的,发放社会监督员工作证,聘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社会监督员无报酬。
五、其他事项
聘用全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本次聘用工作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昆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
2.昆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附件1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
附件2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聘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