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联席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指示批示要求,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会议通报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情况,对《普洱市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征求意见后的修改内容作说明。各参会单位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 要全力推进专项行动。继续紧盯12项整治重点、57类重大隐患和44类重点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过筛式”体检、“项目化”整改,强化现场抽查和明察暗访,严防“数字排查”和“数字整改”。要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指名道姓”通报突出地区和行业领域,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职能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和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和社会末梢单位开展检查,对工作不深不细、重大隐患失察漏管的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 要认真做好迎考准备。国务院安委会对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考核即将展开,届时将延伸抽查2个州(市)。12月,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全市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此项工作是对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责主业和年度工作的全面检验。要认真对照考核细则以及评分标准,逐项查缺补漏,梳理完善相关台账。要对历年来检查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避免重蹈覆辙。各单位要加紧迎考准备,特别要坚决防止以往有些地方出现的等待观望情绪和侥幸心理,所有行业部门都必须作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截至目前,全市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9个,已整改完成40个,整改率67.8%;相关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98个,已完成整改158个,整改率79.8%;相关部门抽查检查企业总数6157个,帮扶指导重点县(区)96个,帮扶指导重点企业2101家,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56次;各级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38次,各级政府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共计173次,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共计44次,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151次,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23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