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通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二轮安全专项检查情况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通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二轮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截至10月9日,我省纳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154家企业、332个重大危险源,已有148户企业开展自查、覆盖重大危险源320个,全省企业自查率96.1%,自查共发现隐患问题2675项,已整改1615项,整改率60.3%。通报指出,目前企业自查隐患低于上一轮平均数,且系统录入存在误操作,个别交叉检查完成率与实际不符。通报要求,各州(市)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及重大危险源第二轮安全专项检查部署,组织企业认真排查隐患,及时、规范录入系统,抓紧开展市级交叉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启动全省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启动全省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检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结束,检查内容分为4个方面21大项379小项。云南局要求,各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工作,防止屡屡重蹈覆辙。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对标对表,组织开展检查。要对设备逐台开展检查,责任到人,从设备入矿、安装、使用、运维到检修全链条检查;要全覆盖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条运输线路,确保无盲区、无死角;检查完成后,要对设备完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人员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检查表上签字,存档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
文山州明确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
9月25日,经文山州人民政府审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州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靠近、谁为主”的要求对新行业、新业态领域明确部门和单位监管职责。《通知》聚焦非A级旅游景区、乡村民宿、醇基燃料等21个行业领域,明确文化和旅游、教体、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部门等4家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等20个行业主责部门和各县(市)、乡(镇、街道),以及高新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其他单位共90项监管职责。《通知》从摸清监管底数、强化“打非治违”和严格责任落实等3个方面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因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确保职责分工任务落地落实。
安宁产业园区在全省首设“双主任”制安委会
安宁产业园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以“党政合力、高位推动”破题,在我省率先实行园区安委会“双主任”制,由园区党工委书记及管委会主任同时担任安委会主任。在安委会“双主任”制带动下,探索建立“1344”工作法,园区党工委制定印发《关于成立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明确成员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工作方案》;对园区内8个部门梳理34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建立季度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检查、服务招引项目、实时督办问效4个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责任落实,构建园区安全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