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办通报我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333项,其中部门检查发现2364项、整改1461项,企业自查发现969项、整改697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1449项、整改728项,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全省将专项行动纳入主题教育和调研重点一体推进,建立周调度小结、月统计分析、季通报约谈、年重点考核和常态化督导调研工作机制。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共组织开展督导检查3752次,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1403次,政府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3643次,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3968次。
狠抓集中整治,强化督导帮扶。全省紧盯燃气、消防、旅游、交通、矿山、工贸、工程施工等安全和汛期安全防范,全面自查隐患、加快整改、集中攻坚,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帮扶指导重点市、县4877个(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45556家(次),行政处罚46108次,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167次,移送司法机关91人,责令停产整顿企业636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5751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92个,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448次。
专项行动现已全面进入第三阶段,省安委办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精准执法作为工作重点,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督查考核问责,持续推动真查真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