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红线意识
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加强风险研判、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措施,以“时时、处处、事事”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应急值守、落实“秋淋”防范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双节”期间继续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停工停产企业必须安排专人值守,做好巡检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做好“秋淋”防范,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松口气”思想,抓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工作。
三、紧盯排查整治,遏制生产事故
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排,扎实推进部门精准执法、重大隐患整改销号,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节日期间辖区非煤矿山生产运行状态,精准研判正常生产建设、临时停产停建、长期停产停建等各类矿山安全风险,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严格高危作业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假期尽可能减少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控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高危区域人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