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处理作业证考试内容
锅炉水处理作业证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法定资质证书,用于证明持证人具备对各类锅炉(如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的水质进行检测、处理及相关设备操作维护的专业能力。该证书是从事锅炉水处理工作的准入凭证,受《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等法规严格监管,未经持证不得开展锅炉水处理作业,直接关联锅炉运行安全(如防止结垢、腐蚀)。
一、可从事的工作范围
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可在以下领域从事锅炉水处理相关作业:
水质处理操作:操作离子交换器、反渗透设备、加药装置等水处理设备,完成锅炉给水、锅炉水质的处理,例如蒸汽锅炉离子交换器的运行控制、热水锅炉加药系统的药剂投放调整。
水质监测分析:按标准检测锅炉给水(如硬度、碱度)、锅水(如 pH 值、溶解氧)的水质指标,记录检测数据,例如使用滴定法检测给水硬度、用便携式仪器测定锅水 pH 值。
设备辅助维护:对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与简单维护,如离子交换树脂的再生操作、加药泵的流量校准、过滤器滤芯的更换。
异常辅助处置:协助处理水质超标(如硬度超标)、设备轻微泄漏(如加药管渗漏)等问题,配合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前的准备。
二、报考条件
1. 年龄限制
初次取证:18 周岁以上且不超过 55 周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出生日期)。
2. 学历要求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无学历证明者,需通过报名机构组织的基础文化测试(含读写能力、简单化学 / 数学计算,合格标准为 60 分)。
3. 健康条件
无妨碍锅炉水处理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包括但不限于:皮肤病(接触化学药剂易过敏或加重)、色盲 / 色弱(无法识别水质指示剂颜色变化、设备警示色)、嗅觉障碍(无法辨别药剂异味泄漏)、肢体功能障碍(无法操作检测仪器、设备开关)、严重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药剂粉尘 / 蒸汽不适);
需提交近 6 个月内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包含视力(裸眼或矫正视力≥0.8)、皮肤状态、嗅觉、肢体功能、血常规等专项检测项目。
4. 其他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判断作业中的水质风险与设备安全风险;
无近 3 年内因锅炉水处理操作违规导致的锅炉结垢、腐蚀等安全事故记录(需提供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无事故证明);
需参加不少于 30 学时的前置安全培训(含锅炉水处理基础、药剂安全使用),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三、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两科均需达到 70 分及以上为合格;单科不合格者,1 年内可补考 1 次,补考仍不合格需重新报名。
(一)理论考试(满分 100 分,闭卷机考,时长 60 分钟)
1. 基础知识(占比 40%)
水质基础:锅炉用水关键指标(硬度、碱度、pH 值、溶解氧)的定义及对锅炉的影响(如硬度超标导致结垢);
处理方法:常用水处理技术(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锅内加药法)的基本原理,例如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水中钙离子的过程。
2. 法规与安全(占比 30%)
核心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法》中锅炉水处理的强制要求、《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中水质指标标准与作业规范;
安全规范:化学药剂(如除垢剂、缓蚀剂)的储存与使用禁忌、水处理设备操作的安全防护(如戴防腐手套、护目镜)。
3. 操作与异常判断(占比 30%)
操作流程:水处理设备(如离子交换器)的启停步骤、树脂再生的基本流程;
异常判断:水质超标(如锅水 pH 值过低)、设备运行异响的初步判断方法。
(二)实操考试(满分 100 分,现场操作,时长 40 分钟)
1. 水质检测(占比 40%)
指定任务:使用滴定管完成锅炉给水硬度检测或锅水 pH 值测定,要求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2. 设备操作(占比 30%)
基础操作:模拟离子交换器的日常运行检查(如查看进出口压力、树脂层状态)、加药装置的药剂添加与流量调整。
3. 应急处置(占比 30%)
药剂泄漏:模拟少量除垢剂泄漏,按规范使用吸附材料处理、做好防护并上报;
水质超标:模拟给水硬度超标,正确判断并采取临时调整措施(如增加树脂再生频率)。
四、证书管理与复审
1. 证书有效期
初次取证:有效期 4 年,为电子证书,可通过 “国家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下载、查询,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延期条件:持证人连续从事锅炉水处理作业满 10 年,且近 10 年内无安全事故记录、每年继续教育合格,复审周期可延长至 6 年。
2. 复审要求
申请时间:需在证书到期前 3 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交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证书自动失效;
提交材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需单位盖章确认近 4 年从业情况);
原电子证书(或证书编号);
近 4 年锅炉水处理作业业绩记录表(含处理锅炉型号、水质检测次数、无事故承诺);
近 6 个月内的体检报告(要求同报考健康条件);
近 4 年继续教育证明(累计学时不少于 20 学时,含法规更新、水质异常处置等内容);
复审考核:仅需参加理论知识考核(满分 100 分,合格线 70 分),考核通过后方可延续证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