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应急管理局,中央驻滇和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5〕2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抓落实。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2起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我省粉尘涉爆企业“小、散、弱”特点明显,大部分为木材粉尘企业,设施陈旧老化,防爆措施不完善,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目前,全省粉尘涉爆企业723户,仅完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48户,且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和30人以上木粉尘企业监测预警系统接入率仅为33%。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单位和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防爆工作重视不够,落实防爆措施不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等问题。各地、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粉尘涉爆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粉尘涉爆企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抓防范。各级监管部门要强化综合管理措施。要严格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着力解决除尘系统防爆措施不够、点火源防范措施不全、粉尘清理不及时、湿式除尘“干式运行”等重点问题。7月底前,全面核清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和30人以上其他粉尘企业底数,健全风险类别、作业人数、除尘系统现状等关键信息台账。6月底前,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全部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内部报告奖励“两项制度”,其他粉尘涉爆企业年内全部落实。2025年底前,所有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和30人以上木粉尘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并确保接入率、在线率和处警率。
三、治本攻坚抓监管。各级监管部门和粉尘涉爆企业要按照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做好与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企业台账模块的数据对接,积极开展企业“按需邀约”、部门“靶向服务”的专家指导服务。要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精准执法力度,提升通报、督办、约谈、警示等工作频次。省厅适时组织对10人以上金属粉尘企业和30人以上其他粉尘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各州(市)、县(市、区)参照省厅做法组织执法检查。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易军,0871-683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