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应急管理局,中央驻滇和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金属冶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网络培训课程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本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贸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金属冶炼企业有关人员学习。各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按照信息管理员操作指南,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各州(市)应急管理部门信息管理员回执表于2025年6月11日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信息管理员回执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易军,0871-68371019;邮箱:jcc3073@163.com)